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7年2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易票联支付有限公司因“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、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”,被没收违法所得1,779,480.59元,并处违法所得2倍3,558,961.18元罚款,处罚合计人民币5,338,441.77元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广州银罚字〔2017〕1号。
易票联支付成立于1999年,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及互联网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,其中银行卡收单仅限广东省。
易票联支付有限公司因“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、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”,被没收违法所得1,779,480.59元,并处违法所得2倍3,558,961.18元罚款,'...
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7年2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易票联支付有限公司因“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、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”,被没收违法所得1,779,480.59元,并处违法所得2倍3,558,961.18元罚款,处罚合计人民币5,338,441.77元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广州银罚字〔2017〕1号。
易票联支付成立于1999年,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及互联网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,其中银行卡收单仅限广东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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